August 31, 2007

生而為“人”,你選站哪邊?

論壇裡,有人問到:【大陸人,台灣人,你站哪邊?】我不禁要懷疑,難道作為大陸人或台灣人就沒有了“人”的本質?安上一個地理(或政治)修飾詞,“大陸人”或“台灣人”就真的不同於“人”了?

所以,我就問了:【以“人”的立場,你站哪邊?】這個問題一丟出去,只聽得一個“站大陸人-邊”的大陸人,忙不跌的就喊啦:【世界上沒有人,只有大陸人或台灣人,所謂白馬非馬】。“白”馬真的非馬?我不是哲學家,可學過基本數學集合論。這“白”馬不就是所有馬中顏色為“白”的馬唄?好像橫看豎看上看下看 “白”馬還是馬,一樣兒的跑法,一樣兒的吃馬兒吃的草料,不是嗎?同樣的,不管我們如何廣義或狹義的定義“大陸人”與“台灣人”,終歸都只是同一地球人種裡一大一小的部份集合,不是嗎?

對著【白馬非馬】這樣的回答,我不禁苦笑。多可憐可悲啊?為了要“站大陸人的邊”,就只能用不著邊際的哲學辯證法的【白馬非馬】來引申“大陸人非人”的說法?(別拿這句話作文章罵人,這是你們的結論,不是我的。)照他的說法,大概在他眼裡,“台灣人也非人”嘍?(寫到這裡,我實在得插一句,我不是大陸人,不好反駁這句“大陸人非人”,可是對這句“台灣人也非人”我可是要大大的不同意了。不過,這是題外話,咱就不扯遠了。)

然後,有人就說了,人的仁義良心是個不存在於國際政治間的東西。這話的意思就是說大陸打台灣是只關利益而不關仁義良心的。怪哉!不是說“統一”是中國的內政,怎麼這位屠日滅美老兄又說是國際政治間的事了?不過,這裡的主題是“人”,這“統一”成了國際政治間的事,咱先就暫且不深究了。

這位屠日滅美老兄發了兩個長篇大論的帖子,列舉了美國今天的伊拉克戰爭、過去的南北戰爭為先例,注重民主人權的國家如美國也能為了國家利益而發動戰爭,殺戮自己人民,藉以佐證中國為阻止台獨“分裂”國家而採取“武力鎮壓”手段的法理正當性。(詳見 屠日滅美的兩篇帖子 http://bbs.sina.com/viewthread.php?tid=13878&page=2#pid126162 ,這裡不複述。)

其實,這位屠日滅美先生的帖子就是他自己論點的反證而不自知。因為,如果不從“人”的立場評價,如果單從各個國家人民的出發點來看,我們沒有理由譴責美國的伊拉克戰爭。如果不講人權,不講良心正義,那麼,我們就沒有理由批評這場戰爭。有人說美國的伊拉克戰爭是為了石油,如果單從美國人利益觀點出發,美國政府錯了嗎?我們要是認為世界上沒有“人”,而只有“大陸人”與“台灣人”,那麼,“美國人”,“日本人”也都可以從他們的自己國家的利益出發,我們也都應當認同,不是嗎?所以,我們要真是認同“國家人”的利益高於人權,高於天理良心仁義道德,我們還譴責美國什麼?反而,中國人還該對美國政府豎起大拇指說:【大國當如是!】然後往大腿上一拍,再加一句:【咱中國政府咋不像美國政府那樣為國家積極爭取利益呢?】

若僅僅是從族人立場來評價,連二戰的日本侵華的殘酷也沒得好譴責的。怎麼說?中國人為的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利益,可人家日本人為的是他們自己大和民族的利益啊。既然大陸人為大陸人的利益是天經地義,那又怎能說日本人為自家日本人的利益就不對了呢?

那美國的南北戰爭呢?用來比大陸台灣的現狀總比得過吧?這位屠日滅美先生就舉了南北戰爭為先例,作為大陸將來為防止國家分裂作法理正當的證明。這位先生說:【謝爾曼從來沒有爲他在南方的作爲說過任何懺悔,道歉乃至遺憾的話。死前他如此地說道:「我沒有甚麼可以懺悔和道歉的,我的所作所爲無愧於我的良心。」】不錯,謝爾曼至死不曾為他的對南方人的殘酷懺悔和道歉,但,歷史對他的評價呢?也只有一個給自己取個“屠日滅美”網名的人會認為他的手段合宜而無須譴責的了。

其實,大陸台灣的現狀與美國南北戰爭時的歷史背景完全不同,根本無法相比的。可相比較的,倒是南北兩方所各持的訴求。因為這裡談的是【以“人”為本】,所以就不對歷史背景多著墨了,而只對南北雙方的訴求多做些比較。

當時,林肯的訴求就是以“人”為本的訴求,也就是以解放黑奴為訴求,而內戰則是為了維護國家完整以達到訴求的目的。北方政府若不是有著那一個順應天理的訴求,戰爭的手段(尤其是內戰)是無法得到當時美國人民的支持的。我知道有人會說美國的南北戰爭不是為解放黑奴,而是為維護國家完整而已,那的確是一個爭議多年的題目。但是,不管讀者同意或反對“解放黑奴”是否為南北戰爭真正的原因的論點,不可否認的是,它的確是林肯與當時北方政府提出的訴求。也就是靠著這個訴求,給予了北方民眾支持內戰的的正義使命感。這樣的使命感不是僅僅一個“防止國家分裂”的訴求就可以喊得理直氣壯的。畢竟,美國建國就是從英國分裂出來的。有建國之例在先,北方民眾如何能對南方民眾尋求獨立的訴求說三道四呢?如何能戰得理直氣壯?所以,儘管有人認為南北戰爭真正的原因是為維護國家完整,但當時的北方政府若是沒有那一個以“人”為本的訴求,戰爭是得不到支持的。林肯的當選連任,即是當時人民認同並支持政策的證明。

今天的布希政府發動伊拉克戰爭時,也是以“解放”伊拉克人民,終止薩達姆獨裁政權,還政於伊拉克人民為訴求的,同時也因這個訴求與美國本身的國家安全利益吻合。同樣的,很多人會對這個說法不以為然,認為這場戰爭完全是為了維護美國在中東的利益。不相信的人,認為伊戰是為了石油,相信的人,認為是為了國家安全。不管你信還是不信,你卻無法否認,如果沒有那樣一個【“解放”伊拉克人民‥】的訴求,布希總統是不可能得到當時美國民眾並國會的支持的。

所以,如果我們要譴責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、二戰時日本侵華、美國南北戰爭中北軍的殘酷,都只有從最基本“人”為出發點,才有譴責的立場。因為,只有以 “人”為出發點,我們才能說美國的伊拉克戰爭只為自己國家利益,侵犯了伊拉克人民的人權;只有以“人”為出發點,我們才能說謝爾曼的手段太殘酷,日本人侵華侵犯中國人民的人權主權。

所以,下一次,當我們開口譴責日本至今不肯為侵華認錯,我們就得停下來反思:如果世界沒有“人”,只有“大陸人”、“台灣人”、“日本人”、“美國人”等之分,就沒有什麼好譴責的。各為各的國家民族,誰都沒有錯,不是嗎?唯有以“人”為本,從“人”出發,從一個整體皆同的利益價值基點才能夠涵蓋所有人,從而以同一個準則來評價各個國家民族的行為舉動。

所以,我再問一次,生而為“人”,你選站哪邊?